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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江苏省建设 领域“十三五”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 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第一批)

实施时间:201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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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第一批)的公告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 告

第 37 号


为加强对我省“十三五”推广应用新技术的指导,以及对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管理,积极培育和引导建设市场发展,加快推进我省建设领域技术进步,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09 号)和《江苏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实施细则》(苏建科[2002] 41 号),我厅编制了《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第一批)。

现予公告。

附件: 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第一批)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 年 11 月 1 日

 附件: 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第一批)

附件: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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