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2009]88 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不同地区近年来无障碍建设的实践经验,认真研究分析了无障碍建设的现状和发展,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并在广泛征求全国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居住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历史文物保护建筑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邮政编码:10004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上海市市政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焦 舰 孙 蕾 刘 杰 杨 曼
刘思达 聂大华 段铁铮 朱胜跃
赵林祝 长 康 汪原平 吕建强
椿 波 郭 景 易晓峰 廖远涛
王静奎 郭 平 杨 宏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周文麟 马国馨 顾 放 张东旺
吴秋风 刘秋君 殷 波 王奎宝
陈青军 张 薇 胡正芳 王可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