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一般规定
8 耐久性能
8.1一般规定
8.1.1耐久性能的评定应包括结构工程、地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屋面防水、装修工程、管线工程、设备工程、门窗、外墙保温9个评定项目,满分为100分。
8.1.2住宅耐久性能的评定指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H的规定。
8 耐久性能
8.1一般规定
8.1.1耐久性能的评定应包括结构工程、地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屋面防水、装修工程、管线工程、设备工程、门窗、外墙保温9个评定项目,满分为100分。
8.1.2住宅耐久性能的评定指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H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