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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六安市2021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问题

实施时间: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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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前  言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许可行为,不仅需要对从事建设工程消防有关责任主体的行为进行管理,还需要对消防技术进行规范管理。目前,外省市少数主管部门出台了有关技术性答疑汇编,但鉴于受地域不同的影响,多数不能直接应用,同时在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上,和我市实际也存在一定差距。

为了编制符合我市实际且具有参考指导性和针对性的手册,从2021年开始,我局已着手逐年整理汇总本年度消防审查验收过程中遇到的较为突出的问题和典型的案例,编印成册,旨在指导、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行为,提醒工程建设有关企业规避常见问题,减少整改成本和时间,更好地服务企业,提升消防审验审批效能。

本年度案例汇编包含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两部分,共7个案例、44条问题,其中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案例3个、常见问题14条;消防验收案例4个、常见问题30条。在类型方面,案例涉及了常见中小学项目类型、托儿所幼儿园项目类型、住宅项目类型、公共建筑项目类型和既有建筑改造类型等。在问题内容上,整理分析了2021年度我市消防审验工作中发现的各类常见典型问题,针对每一个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讨,并给出了正确做法和解决措施,供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人员和一线消防审验工作人员参考使用。

本案例汇编由六安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处编制,由于时间仓促,各县区情况不一,尚不能完全覆盖实操中的具体问题,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望及时反馈至六安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处(六市裕安区梅山南路与长安南路交口建设大厦12楼),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让我们共同努力、奋力前行,开创我市消防审验工作新局面。


主编单位:六安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处

参编单位:六安市建设工程消防行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刘红萍  李加虎  徐冉冉  刘知韬  汪潜

电子邮箱:LASXFSYC@163.com

1一部分 消防设计审查

案例一 住宅类工程

第一部分  消防设计审查

案例一 住宅类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地上33层、地下1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耐火等级一级,地下耐火等级一级,建筑高度99m,地上建筑面积21000m2,地下建筑面积39000m2。地下为汽车库,功能为普通汽车库和充电桩汽车库,共分为10个防火分区。

设有室内、室外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二、消防设计审查发现问题

问题1: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无建筑总平面布置图、室外消防给水总平面图。

有关说明:在实际申报消防设计过程中,部分建设单位经办人员对图纸种类和内容不熟悉,经常出现缺图少图现象,缺少建筑总平面布置图的现象较为常见。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施工图审查时不仔细,未发现缺图少图问题。建筑总平面布置图及消防给水总平图是核查建筑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及登高操作场地、消防两路供水、室外消火栓布置等消防救援设施设置的重要依据,缺少建筑总平面布置图无法开展消防设计审查。

正确做法: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0〕5号)要求第七条消防图纸目录要求,提供全套消防设计图纸。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首先对设计图纸消防安全性进行审查,对于缺图少图的,要求补充设计图纸,不能补充的,不得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问题2:部分楼梯间安全出口预留洞口尺寸1.0米,防火门安装后疏散净宽度不足0.9米。

有关说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规定的疏散宽度都是指疏散门完全开启后的净宽度,不是门洞尺寸。一些设计人员对疏散宽度概念掌握不准确,常常以门洞尺寸代替疏散宽度,导致疏散门安装后,除去门框的宽度和门扇开启角度,疏散宽度达不到规范要求,后期验收时整改难度大,且该条为强制性条款。同时,实践中,设计人员在设计消防电梯前室短边和自然排烟窗时,未考虑装饰层厚度或者预留的设计余量不够导致短边不足和有效排烟面积不足的现象也较为普遍。

正确做法:在设计门窗洞口及消防电梯前室短边等时,设计人员应预留20%以上的冗余宽度,确保安装完成后疏散净宽度满足规范要求。

问题3: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设置不规范,违规设计“隐形”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有关说明:在实践中,部分工程项目为了增加绿化面积、美观等原因,常设置底层为混凝土、面层为绿化的“隐形”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关于“隐形”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消防技术规范中并无相关设置依据,同时在实际测试中,由于绿化土质松软,隐形部位和非隐形部位平整度、承载力不一,也容易造成消防救援车辆陷入和支撑展开后失稳。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消防车到达火场后,供消防车停靠、展开和从建筑外部实施灭火与救援行动的场所,是火灾救援的最重要的保障,不能以牺牲消防安全满足绿化美观需要。

不合格消防登高面

正确做法:场地均应采用相应的硬化措施,设置在场地内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满足重型消防车承载力要求。

问题5:一类高层住宅建筑中采用连廊型户型“前室套前室”,进行安全疏散。

有关说明:“前室套前室”疏散方式,通常是指通过一个楼梯间前室(含合用前室)进入到另一个楼梯间前室进行疏散的方式。前室是防烟楼梯间的基本要素,安全疏散应遵行“走道(或户门)→前室→楼梯间”的基本规则。进入前室,就已抵达安全出口,应从疏散楼梯撤离,不能再进入另一个前室,更不能通过走道(相对危险区域)进入另一个前室。

正确做法:连廊户型示例(两个安全出口需要通过公共空间进行转换)。

错误图例:

正确图例:

案例二 大型商业类建筑

案例二 大型商业类建筑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地上9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地上耐火等级一级,地下耐火等级一级,建筑高度36m,地上建筑面积72000m2,地下建筑面积39000m2。地上为超市、商场等功能城市综合体,地下为汽车库,功能为普通汽车库和充电桩汽车库,共分为10个防火分区。

设有室内、室外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二、消防设计审查发现问题

问题1:中庭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首层无防火分隔措施。

有关说明:大型商业建筑首层多设置扩大中庭,且与上部中庭联通,不做防火分隔。对于此类中庭,首层不能设置任何可燃物,但在实践中,将首层扩大中庭分割使用或者布置引导台、可燃装饰件的现象较为普遍。如中庭首层(或某层)无防火分隔措施,必定模糊中庭界限,难免用于其他功能且可能设置可燃物,违背中庭基本原则。

正确做法:对于中庭,包括首层在内的所有楼层,均应依《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5.3.2要求采用防火分隔措施,且应尽量在中庭与回廊处进行分隔;如中庭首层(或某层)无防火分隔措施,防火分区面积应为中庭连通的所有楼层区域叠加,且该面积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5.3.1条要求;或中庭与周围区域应满足不同防火分区的分隔要求,采用3h防火墙或防火卷帘等分隔措施,且防火卷帘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14》(2018年版)6.5.3-1款要求控制设置宽度。

问题2:无依据的放大剪刀梯应用范围,剪刀楼梯间为不同的防火分区服务,作为两个安全出口使用。

有关说明:剪刀楼梯具备两个疏散通道的功能,但两个安全出口相距较近,疏散时人流向一个方向集中,不利于大面积的双向疏散。《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仅约定了剪刀楼梯间在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的应用原则。因此,对于其他情况下的应用,应谨慎对待。

正确做法:除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5.5.10的高层公共建筑和5.5.28的住宅建筑外,其他情况下采用剪刀楼梯间,应符合以下要求:

1、剪刀楼梯间应仅视为一个安全出口;

2、视为一个安全出口的剪刀楼梯间,主要用于解决疏散宽度问题。

3、如建筑本身按规范仅需设置封闭楼梯间,剪刀楼梯间可按封闭楼梯间设置。

问题3:中庭采用折叠提升式防护卷帘与周围空间分隔。

折叠式卷帘不合格

有关说明:防火卷帘按启闭方式分类,可分为垂直卷、侧向卷、水平卷等,常见防火卷帘启闭方式多为垂直卷,而侧向或水平封闭式及折叠提升式防火卷帘,因其可靠性较低,应尽量减少使用,原公安部消防局已于2016年出台文件予以限制,且目前国内基本没有该类型合格产品。

正确做法:城市综合体应按照《关于加强超大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公消〔2016〕113号)文件要求,不论城市综合体的建筑面积多大,均严禁使用侧向或水平封闭式及折叠提升式防护卷帘与周围空间分隔。

问题4:泵房不宜采用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该泵房无法有效满足规范要求。

有关说明: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是将金属材料的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水箱在工厂预制,现场进行装配安装的新型消防技术,根据使用形式可分为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泵站,半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室外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等。当前,市场上一些一体化消防泵房存在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及《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等规范现象。如:耐火等级、安全疏散、防淹没措施、钢结构防腐、起重吊装、应急照明、手动控制方式疏散楼梯形式、设备及管道安装间距等。同时,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多是按设备考虑,设计单位未考虑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抗震要求等现象较为普遍,施工过程缺乏监管,成品产品质量差,结构安全、使用安全等均存在较大隐患。

正确做法: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不宜用于新建建筑,老旧建筑改造条件受限时可使用。设计采用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时,必须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编制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的全套设计图纸,应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建筑电气、暖通等专业内容,建设、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应对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原材料质量、装配施工过程和隐蔽过程严格监督,需满足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正常使用等要求。

问题5:消防供水和供电设计与实际不符。

有关说明:消防供水和供电是保障消防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的核心,如不能保证消防供水和供电相关要求,消防安全将无从谈起。规范中关于消防供水和供电已有明确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1.1条要求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消防用电应按照一级负荷供电;《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第6.1.3条,室外消火栓当采用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时,应采用两路消防供水,除建筑高度超过54m的住宅外,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小于等于20L/s时可采用一路消防供水。现实中,设计单位往往在没有取得供水和供电部门确认情况下,盲目开展消防设计,导致项目建设完成后,消防供水和供电不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正确做法:设计单位在开展消防设计前,应取得供水和供电部门关于消防供水和供电的方案,依据实际外部供水和供电条件开展消防设计。对于要求一级负荷的项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能满足一级负荷要求,设计时应该考虑自备发电设备。室外消火栓采用市政给水且外部市政管网需要满足消防两路进水要求的项目,设计时应核对供水方案,如不能满足消防两路进水要求,应该考虑扩大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增设室外消火栓泵组等设施。

问题6:自然排烟窗有效可开启面积不满足规范要求。

有关说明:自然排烟窗有效可开启面积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需注意储烟仓高度、最小清晰高度、自然排烟窗有效开启角度等多重因素。实际中,消防设计中往往忽略有关因素,建筑专业与暖通专业不匹配,甚至是相矛盾的。

正确做法:设计时应该严格执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4.6排烟系统设计计算有关规定,建筑与暖通图对自然排烟窗均需表达其大样图并标注其有效可开启面积。暖通图中需表达防烟分区的划分,房间净高、最小清晰高度、储烟仓高度、排烟窗安装高度等。

案例三 既有建筑装修改造

案例三  既有建筑装修改造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为公共建筑,使用性质为幼儿园,地上3层,框架结构,地上耐火等级二级,建筑高度12m,地上建筑面积3600m2

设有室内、室外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二、消防设计审查发现问题

问题1:仅设计局部装修部位或设计文件相关专业不全。

有关说明:既有建筑装修或改造涉及场所往往多是人员密集型场所,火灾隐患较大,设计质量是保障消防源头安全重要措施。设计单位常常只考虑装修所在部位或只设计装修材料,没有对建筑整体的安全疏散条件、消防救援条件、消防设施情况进行校核计算,造成顾头不顾尾、闭门造车情况。有时虽然局部消防安全条件满足要求,但对整体来说,疏散楼梯布置、消防水泵房功能无法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局部也就不具备的改造的条件。在实践中,消防工程是一个系统性整体工程,没有整体消防安全条件的保障,局部的消防安全就无从谈起。

正确做法:既有建筑装修或改造项目原则上应将消防工程包含的所有内容重新设计明确,不应出现仅设计装修内容,不设计或不复核整体安全疏散、消防给水、防排烟等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的现象。既有建筑装修或改造消防设计应依据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31号)文件要求实施。

问题2:装饰装修材料设计、施工不规范。

有关说明:装修材料使用不规范将严重影响建筑物消防安全水平,不符合防火要求的材料起火后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直接威胁生命安全,近期在审查中发现部分项目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随意标注,如生态木标注为B1级,更有甚者把地板、地胶标注为A级,实际上这些材料无法达到设计标注的耐火等级。一些施工单位为施工方便,尤其是一些吊顶造型设计,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大量使用可燃木质材料,导致装修材料燃烧性能达不到规范要求。

正确做法:设计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明确各部位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材料以及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的选用及燃烧性能等级;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当使用多层装修材料时,应当明确各层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且均应符合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使用材料。

问题3:项目存在违规增设夹层,改变建筑原结构构造的现象。

有关说明:个别项目的建筑层高较高,在后期改造时设置夹层或局部设置夹层,影响原建筑结构,改变原规划功能与设计功能,且新增加夹层结构施工无法有效监管,安全隐患大。

正确做法:设置夹层增加了原建筑面积与建筑功能,需取得规划等相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待取得许可后,由原主体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并通过相关审查后,方可进行装修设计施工图审查。

违规设置夹层

2二部分 消防验收

案例一 中小学类工程

第二部分  消防验收

案例一 中小学类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小学项目为单多层公共建筑,框架结构,地上耐火等级一级,地下耐火等级一级,教学楼地上4层,建筑高度17.85m,建筑面积5900m2;风雨操场、报告厅地上2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9.96m,地上建筑面积2114m2,地下建筑面积4048m2,为汽车库,功能为普通汽车库,共分为2个防火分区。

设有室内、室外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二、消防验收发现问题

问题1:教学楼二层、地下室及西侧排风机房处桥架内部、管道穿墙防火封堵不严实。

有关说明:电缆桥架及防火隔墙处的防火封堵工作量大、较为繁琐复杂,且属于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容易忽视。但该部位易发生火灾,且火灾发生后易蔓延至其他楼层或防火分区,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因此需高度重视关键部位的防火封堵。

桥架防火封堵不规范

正确做法:依据《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51410

-2020》5.2.1条,5.3.5条要求,环形间隙应采用无机或有机防火封堵材料封堵;或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填塞并覆盖有机防火封堵材料;或采用防火封堵板材封堵,并在管道与防火封堵板材之间的缝隙填塞有机防火封堵材料; 在贯穿部位的电缆槽盒内应采用膨胀性的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桥架防火封堵规范

问题2:防火门性能不达标,开启后无法自行关闭。

有关说明:防火门在火灾发生时起到了阻止火势进入,防止有毒烟气的蔓延等重要作用,是人员疏散的生命通道,因此防火门及其配件能否发挥正常作用尤为重要。现场防火门安装质量差,闭门器和顺序器位置安装不当等现象频繁出现,导致多数防火门开启后无法正常关闭。

防火门闭门器无法自行关闭

正确做法:依据《防火门GB12955-2008》5.3.3.1条,防火门应安装防火门闭门器,或设置让常开防火门在火灾发生时能自动关闭门扇的闭门装置(特殊部位使用除外,如管道井门等)。

防火门闭门器齐全,可自行关闭

问题3:风雨操场二层报告厅高处自然排烟窗未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有关说明:考虑到烟气温度较高,且密度小于空气的特性,烟气产生后会在顶部聚集并随着产生量的增加逐渐下压侵害人员的逃生空间,因此自然排烟窗常设置在顶部位置的储烟仓范围内,自然排烟窗较高无法徒手开启,也未设置手动开启装置时,当火灾发生,便不能有效发挥排烟窗作用,导致排烟系统失效,极易造成人员伤亡。据不完全统计,建筑火灾中,大约有50%以上的人员伤亡是由于有毒有害烟气造成的,所以如何保证排烟窗发挥作用至关重要。

正确做法:依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4.3.6 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设置在高位不便于直接开启的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距地面高度1.3m?1.5 m的手动开启装置。净空高度大于9m的中庭、建筑面积大于2000㎡的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尚应设置集中手动开启装置和自动开启设施。

 

高窗未设置开启装置                     高窗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问题4:室外消火栓与室外水泵接合器之间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且均未设置永久性标牌。

有关说明:当发生火灾时,救援人员需要使用室外消火栓向消防车水箱内注水,随后通过消防车,通过水泵接合器向消防管网内加压注水,所以对室外消火栓与室外水泵接合器之间的距离有基本要求,且救援人员需根据标示牌上的信息,有选择性的向水泵接合器管网内加压注水。工程现场常常存在未按要求设置永久性标识标牌,室外消火栓与室外水泵接合器距离过远无法使用的问题。

正确做法:依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5.4.7 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且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不宜小于15m,并不宜大于40m的要求设置;并依据5.4.9 水泵接合器处应设置永久性标志铭牌,明确供水系统、供水范围和额定压力。具体永久性标牌样式可参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15S909图集5.4.9条图例。

合格水泵接合器标识

不合格水泵接合器标识

问题5:现场烟感、手动报警装置在CRT中显示部位与工程现场实际位置不一致,或者显示地址表述不清晰。

有关说明:在消防设施联动系统的施工过程中,由于设备数量及信息较为繁杂,在CRT编程过程中容易发生混乱,从而导致消防设备在CRT上显示的地址和名称不符的情况发生,可能在火灾发生时不能及时获取火灾具体位置,启动或关闭相关消防设备,从而造成不可估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正确做法: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2013》3.4.2条要求,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显示建筑物内设置的全部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动态信息。

问题6:消防泵房吸水管道阀门采用暗杆阀门,无开启刻度和标志。

有关说明:为清楚显示出阀门开启或关闭的状态,方便日常巡查检修,消防泵房内管网上的阀门宜采用明杆闸阀。

正确做法:依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

974-2014》5.1.13 离心式消防水泵吸水管、出水管和阀门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5 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上应设置明杆闸阀或带自锁装置的蝶阀,但当设置暗杆阀门时应设有开启刻度和标志;当管径超过DN300时,宜设置电动阀门;6 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设止回阀、明杆闸阀;当采用蝶阀时,应带有自锁装置;当管径大于DN300时,宜设置电动阀门。

 

采用暗杆闸阀且无开启刻度和标识                     采用明杆闸阀

案例二 幼儿园类工程

案例二 幼儿园类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幼儿园项目为单多层公共建筑,地上3层,框架结构,地上耐火等级一级,建筑高度11.85m,建筑面积7342㎡,为幼儿园教学楼,含精装修。

设有室内、室外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二、消防验收发现问题

问题1:疏散楼梯间在首层未直通室外。

有关说明:考虑到幼儿园学生年龄普遍较小,对于危险的感知能力不完备,当身处危险急需疏散时,逃生路上不应设置常闭门、大厅等其余设施,应直通室外。

正确做法: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2019修订版)》4.1.11 楼梯、扶手和踏步等应符合下列规定:楼梯间在首层应直通室外。

 

楼梯间未直通室外                           楼梯间直通室外  

问题2:二楼镂空吊顶镂空率大于30%,烟感应装设在吊顶内部。

有关说明:安装人员在现场施工过程中,为方便施工,将感烟探测器安装在吊顶下部,当火灾发生时,镂空吊顶镂空率大于30%的情况下烟气不在吊顶下部聚集,无法保证安装在该位置的感烟探测器能有效发挥报警作用,所以该场所应将感烟探测器应装设在吊顶内部烟气聚集处。

正确做法: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6.2.18 感烟火灾探测器在格栅吊顶场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不大于 15% 时,探测器应设置在吊顶下方;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大于 30% 时,探测器应设置在吊顶上方。

       

镂空率大于30%,烟感违规吊顶下安装         镂空率大于30%,烟感吊顶内安装  

问题3:现场公共部位处采用的喷淋头型号与设计要求不符。

有关说明:项目设计文件要求该场所公共部位的喷淋头采用快速响应喷淋头,但现场施工人员对于图纸设计说明的要求不重视,仅仅凭借往常的施工习惯,安装普通喷淋头,使得该场所发生火灾时的喷头响应时间不满足设计要求。

正确做法: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要求,选择喷头类型,相关喷头选择规范,参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17》6.1.7 医院、疗养院的病房及治疗区域,老年、少儿、残疾人的集体活动场所宜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

           

违规采用普通喷淋头                快速响应喷淋头

 问题4:在现场格栅吊顶镂空面积明显大于70%的情况下,吊顶内部的喷淋头仍然采用下垂型,不符合规范要求。

有关说明:当格栅吊顶镂空面积大于等于70%的情况下,发生火灾时,由于格栅吊顶镂空面积过大,导致热量将会在吊顶上方集聚,设置在吊顶下的下垂型喷淋头将无法及时受热爆破洒水灭火,错过火灾初期扑灭火灾的最佳时机。

正确做法:依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17》7.1.13 装设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当通透面积占吊顶总面积的比例大于70%时,喷头应设置在吊顶上方的要求,将现场格栅吊顶镂空面积大于70%处的喷淋头改动在吊顶上方。

         镂空率大于70% 直立型喷头                 镂空率大于70%下垂型喷头

问题5:厨房无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有关说明:部分施工单位对于“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自动灭火系统”与“燃气自动切断装置”三个系统容易混淆,从而造成施工遗漏的情况,该场所使用的是管道燃气,为确保发生泄露时及时察觉,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正确做法: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8.4.3 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要求,应依照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在厨房内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无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有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问题6:现场疏散走道处吊顶、楼梯踏步地胶等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不满足规范要求。

有关说明:当发生火灾时,若吊顶着火可能将发生坍塌或其他情况,其危险性远大于其他部位,且疏散通道在火灾发生时承担着人员疏散的重要作用,若采用的装饰装修材料燃烧性能不达标,将有可能影响人员逃生,所以对上述两处部位的装饰装修材料有着严格的耐火等级要求。在实际施工中,设计标准的石膏板加轻钢龙骨吊顶,装修中会使用大量的B1级阻燃板,甚至直接使用未经任何处理的B2级木工板,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正确做法:依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2017 》4.0.4、4.0.5条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门厅吊顶、疏散楼梯间和前室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且上述场所不允许调整。施工时,应按图施工,严禁使用与设计燃烧性能不一致的材料。

走道吊顶非A级不燃材料

  

 走道吊顶A级不燃材料(轻钢龙骨+石膏板)

案例三 住宅类工程

案例三  住宅类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小区项目为一类高层住宅,地上32层、地下1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耐火等级一级,地下耐火等级一级,建筑高度97m,地上建筑面积21000m2,地下建筑面积39000m2。地下为汽车库,功能为普通汽车库,共分为10个防火分区。

设有室内、室外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二、消防验收发现问题

问题1:现场北大门车辆道闸宽度为3.6米,不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

有关说明:住宅小区入口处通常情况下为了方便日常管理车辆进出,会在出入口车道位置加装车辆道闸,但道闸施工时应注意通行高度及宽度需保留在4米以上,保证消防车道满足消防车通行和扑救建筑火灾的需要。

道闸开启后净宽度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

正确做法: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7.1.8 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米的要求,将现场北大门车辆道闸拆改,使其高度、宽度不小于4米。

问题2:现场消防车道转弯半径及回车场尺寸的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

有关说明:消防车道在发生火灾时,起到为消防车贴近建筑开展灭火救援的重要作用,消防车道的转弯半径、宽度、回车场等尺寸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现实中,常常因绿化和使用功能等需要,未能完全按照设计要求,设置消防车道及回车场。

正确做法: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7.1.8 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2 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7.1.9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1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

问题3:现场将绿化场地违规设置成隐形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其场地承载力不符合要求。

有关说明:目前尚无法检验绿化隐形登高场地是否能够满足消防车压力和支承垫板压强要求,且不易识别,难以保证消防车登高场地的长期有效性。

不合格的消防登高面

正确做法:工程现场不得采用绿化等形式隐形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问题4:4#楼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与建筑之间存在高大树木,影响消防救援。

有关说明:部分项目为追求绿化率及环境美观,在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与建筑之间种植高大树木,影响消防救援人员的登高作业。

正确做法: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7.2.2条规定有效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满足: 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10m。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和10m; 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

登高面靠建筑物侧有高大树木

问题5:现场消防车道标识标线未施画。

有关说明:消防车道作为消防员携带重型装备的贴近救援的必经之路,关系重大,若不对其进行施画提醒,很有可能会被不明情况的人员车辆占用,从而导致发生火灾的部位不能得到及时扑救,造成难以估算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正确做法:依据《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应急消〔2019〕334号)有关要求,对现场消防车道标识标线进行施画,施画标准:在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30厘米,线宽15厘米;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参见图例)。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参见图例);同时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参见图例),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

消防车道施画标识范例

问题6:地下室疏散楼梯未按照设计要求在最高处设置1平方米的固定窗。

有关说明:因现场采用的是封闭楼梯间,且设置了正压送风,为给灭火救援提供一个较好的条件,保障救援人员生命安全、不延误灭火救援时机,应在楼梯间的顶部设置可破拆的固定窗用以及时排出火灾产生的有毒烟气及热量。

正确做法:依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3.3.11 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顶部设置不小于1m2的固定窗。

无1平方米的固定窗

有1平方米的固定窗

问题7:5#楼首层防火门顺序器未安装。

有关说明:因现场需要安装顺序器的防火门数量较为庞大,施工人员作业量较多,所以有相当数量的顺序器存在未安装的遗漏现象,但当火灾发生时,防火门是否能按序关闭对于人员疏散、阻止火势蔓延等方面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正确做法:依据《防火门 GB12955-2008》5.3.4条 防火顺序器 双扇、多扇防火门设置盖缝板或止口的应安装顺序器的要求。

安装有顺序器

问题8:3#楼、14#楼首层防火门无身份标识和出厂铭牌。

有关说明: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防火门身份铭牌需在出厂时在产品本身显眼位置做永久性固定,而现今在市场流通销售的部分防火门身份铭牌多用胶贴在门上,在运输、施工过程中容易造成脱落遗失,因此项目建设、监理等单位应加强设备材料进场环节的管理,严格完成材料进场的验收工作,注意相关设备材料与设计文件上标注规格型号是否一致,防火门身份名牌永久性固定对于产品质量追溯、事后调查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防火门无标识

正确做法:依据《防火门 GB12955-2008》8.1.1 每樘防火门都应在明显位置固有永久性标牌,标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商标(若有);

    b)制造厂名称或制造厂标记和厂址;

    c)出厂日期及产品生产批号;

    d)执行标准;

上述要求,防火门进场时,应当全部具备,不允许出现无任何标识的三无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防火门标识齐全

问题9:18#楼通往地下室的疏散门完全打开时,遮挡楼上疏散楼梯的部分疏散宽度。

有关说明:设计单位在出图时对于现场实际情况的判断不足,导致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后出现疏散门打开后遮挡首层疏散出口的情况,当发生火灾时,疏散门被遮挡,宽度减小可能会阻碍人员有序疏散,情况严重时可能会发生拥挤踩踏事件,从而造成不可估量的人员伤亡。

正确做法: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5.5.18条,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按照规范要求,应将18#楼通往地下室的疏散门做适当调整,直至其开启后首层疏散门宽度不小于1.1m。

问题10:室内明设管径大于110cm的PVC排水立管阻火圈未采取有效固定措施。

有关说明:施工现场未安装PVC排水立管阻火圈或阻火圈未固定在穿越楼板或防火隔墙处,可能会导致PVC排水管遇热融化燃烧,造成火势及有毒烟气向上蔓延。

正确做法:依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2019》第4.4.10条:高层建筑中明设管径大于或等于dn110排水立管穿越楼板时,应在楼板下侧管道上设置阻火圈,并应采用膨胀螺栓将阻火圈固定在建筑结构或构件上。

合格阻火圈照片(有固定设施)

案例四 大型公建类工程

案例四  大型公建类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大厦项目为单多层公共建筑,地上3层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一级,建筑高度16.6m,建筑面积43000m2,为超市、商场等功能城市综合体(毛坯)。

设有室内、室外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二、消防验收发现问题

问题1:3层第2、第3防火分区室内高度大于4.5米,安全出口采用小型疏散指示灯,不符合规范要求。

有关说明:部分设计、施工单位习惯性的使用常规尺寸型号的疏散指示灯,未考虑到场所空间高度过高不利于人员发现疏散指示灯,并按照指示进行疏散,为了保证疏散人员对标志灯指示信息能够清晰识别,应根据场所空间高度不同选择适宜尺寸规格的标志灯。

正确做法:依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 3.2.1 灯具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室内高度大于4.5m的场所,应选择特大型或大型标志灯。

问题2:正压送风系统未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安装余压监控装置。

有关说明:由于疏散门的方向是朝疏散方向开启的,而加压送风作用是保持疏散方向的疏散空间有一定压力,防止烟气蔓延至疏散空间,一定程度会阻碍疏散门的开启。若风压过高则会引起疏散门开启困难,甚至无法打开,影响人员疏散。在规范中,余压监控装置是“宜”设置,非强制要求,设计单位考虑到安全性多数会设置,施工单位以“宜”为由,不加装相关设施。

正确做法:依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 5.1.4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宜设有测压装置及风压调节措施,对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设置了余压监控装置的,应按要求施工到位。

    

余压监控装置

问题3:3层第2防火分区未设置消防救援窗口。

有关说明:施工过程中,对于消防救援窗的设置存在分工不清的情况发生,土建施工单位认为涉及消防的部分不属于自身施工范围,所以经常忽视图上消防救援窗口的设置,消防施工单位认为门窗等建筑外立面部分不在自身施工范围以内,便也忽视消防救援窗口的设置。在建筑的外墙设置可供专业消防人员使用的入口,对于方便消防员灭火救援十分重要,需按图纸设计设置到位。

正确做法: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7.2.4、7.2.5条, 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在每层的适当位置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 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0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宜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

消防救援窗设置标识

问题4:楼梯8、楼梯22在2、3层处安全出口防火门净宽度不足1.4米。

有关说明:实际施工过程中,土建单位对疏散宽度概念掌握不清,按照图上标注的疏散门净宽度进行门洞的砌筑,未考虑到后期防火门施工后预留门洞尺寸将会被防火门框侵占,造成完工后的净疏散宽度无法达到1.4米。关于疏散宽度不足问题,在消防验收过程中比较常见,一旦出现,整改难度和工作量都较大。

正确做法: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5.5.19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0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的要求,将楼梯8、楼梯22在2、3层处安全出口防火门宽度加宽,不小于1.4米。日常设计、施工中,建议设计单位在门洞设计时,应预留20%以上宽度,确保安装后净宽达到要求,在设计交底和施工中注意对该问题专项交底,发现不能符合要求时,要及时调整宽度值。

疏散门宽度不足

问题5:现场喷淋泵铭牌上标注的性能参数与设计要求不符。

有关说明:施工单位为节省成本投入,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性能参数的喷淋泵。同时现场也存在消防水泵铭牌上标注的性能参数与设计要求相符,但是现场对水泵进行性能测试时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现象,有些是为节省成本使用不合格的消防水泵,有些是因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消防水泵性测试技术方法不了解。

正确做法:依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17》4.2.1 条,消防水泵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项目建设、监理等单位应严格设备材料进场环节验收,确保相关设备材料与设计文件上标注的规格型号一致;设备安装完成后,应利用流量测试装置和零流量状态进行水泵性能测试,确保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问题6:消防泵控制柜内使用的电缆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

有关说明:部分施工单位为节省成本投入,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非消防线缆,导致整套消防水系统的稳定性及可靠性存在隐患,使得消防泵的性能无法到达设计要求。实际施工中,报警线路、应急照明系统、排烟系统等都或多或少存在使用非消防电缆情况。

正确做法: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166-2019》2.2.4条之要求,系统设备及配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问题7: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不满足设计要求。

有关说明:高位消防水箱作为设置在高处直接用水灭火设施重力供应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储水设施,在火灾发生初期的扑灭工作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设计要求,以达到设计安全量。实际中,因为有最低有效水位和溢流口的存在,如施工中未留足富裕量,会导致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不满足设计要求。

正确做法:依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13.1.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天然水源取水口、地下水井、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等蓄水和供水设施水位、出水量、已储水量等符合设计要求。

问题8:消防风管材料厚度不足,翻边连接的强度不足,连接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

有关说明:消防风管作为火灾发生时及时排出有毒烟气,保护被困人员的重要部件,对其本身强度与连接强度有着较高要求,材料厚度、连接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很有可能导致防排烟系统运行时风管因强度不足发生炸裂损坏,或漏风量过大不能将有毒烟的高温烟气及时排除,造成难以估量的人员伤亡。

正确做法:依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6.2.1条,风管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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